根據《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679號)有關規(guī)定,為提升清遠市黃茅峽水庫工程實物指標調查的透明度,體現公平、公正、公開,調查成果能夠達到全面準確,現對本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紅線內實物指標調查成果進行張榜公示,具體如下:
一、公示時間及內容
實物調查成果實行兩榜公示,每榜7天。第一榜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5日;第二榜公示時間另行通告。
第一榜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人口、土地、房屋、附屬建筑物、零星青苗以及專項設施等,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,需在公示之日起7天內到村委會領取并填寫復核申請表,由調查工作組聯系物權人進行現場復核。逾期不受理復核申請。
自2024年12月20日起,在廣東省人民政府發(fā)布《關于禁止在清遠市黃茅峽水庫工程占地及淹沒區(qū)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告》(粵府函〔2024〕256號)后,清遠市黃茅峽水庫工程占地及淹沒區(qū)內新增建設項目一律不予登記。
二、公示地點
(一)青蓮鎮(zhèn)人民政府辦公樓公告欄。
?。ǘ└鞔逦瘯鏅冢ê行拇?、青蓮村)。
三、受理部門及電話
受理部門:青蓮鎮(zhèn)人民政府,電話:0763-7622021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清遠市黃茅峽水庫工程占地實物指標統(tǒng)計匯總表(陽山縣青蓮鎮(zhèn)).docx
陽山縣人民政府
2024年12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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